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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吉要债公司介绍欠款人拒不偿还借款怎么处理?

时间:2022-07-25 09:28:53 点击:24 来源:安吉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aj.hflmwl.com/

  日常生活中,亲朋好友间一方有难处需要资金周转,另一方慷慨解囊,解了燃眉之急,本是出于好意,但对方不按期还款,甚至翻脸不认人。


  网友咨询:


  欠款人拒不偿还借款怎么处理?


  安吉要债公司解答:


  1、与债务人协商沟通处理。对方欠钱不还,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协商,告诉自己所处困境,需要该笔金钱来解决问题,看下对方是否有还款的意愿。


  2、申请调解。与对方沟通无效,可到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如调解成功,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,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确保调解协议执行到位。


  3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,应当提供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。


  4、报警。借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违约行为,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实现债权,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犯罪。“借钱不还”型诈骗,即借贷式诈骗,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借贷的形式,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。


  王冠儒律师补充:


  起诉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,具体如下:


  1、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

  2、有明确的被告;


  3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

  4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

  【法律依据】
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

 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,应当提供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。


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,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,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


标题:安吉要债公司介绍欠款人拒不偿还借款怎么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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